城鄉電網的建設與升級對于保障能源供應、促進區域經濟發展以及提升居民生活質量具有重要意義。隨著社會對電力需求的不斷增長以及對新能源利用的重視,城鄉電網的改造與優化成為亟待推進的工作。地方政府專項債資金為城鄉電網建設項目提供了重要的資金支持,中機院爭資立項小組將詳細分析城鄉電網地方政府專項債資金的申報要點,助力相關項目順利推進。
一、主管部門
-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項目立項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等工作,對項目的整體規劃和建設內容進行審核把關,確保項目符合國家相關政策和發展規劃。
- 財政部門:負責專項債資金的分配與管理,對項目的資金需求、收益預測、償債能力等進行評估,確保資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回收。
- 能源主管部門:對城鄉電網項目的建設內容、技術方案、新能源接入等方面進行專業指導和審核,確保項目符合能源行業標準和要求。
二、政策內容
- 資金支持方向:重點支持城鄉電網的升級改造、新能源接入與消納、智能電網建設等項目,旨在提高電網的供電可靠性、穩定性和智能化水平,促進能源的清潔低碳轉型。
- 收益與融資平衡:要求項目具有穩定的收益來源,能夠實現項目收益與融資的自求平衡。收益來源包括但不限于電費收入、新能源發電補貼、用戶接入收費等。
- 項目前期要求:項目需完成必要的前期工作,如立項、可研、用地、環評等手續,具備開工條件或已開工建設,確保專項債資金下達后能夠及時投入使用。

三、支持范圍
- 農村電網改造:由國家電網統一向各省市發改委報送,主要針對農村地區的電網設施進行升級改造,包括線路改造、變壓器更新、智能電表安裝等,以提高農村電網的供電質量和可靠性,滿足農村居民日益增長的用電需求。
- 城市配電網:涵蓋城市區域內的配電網絡建設與改造,如新建變電站、升級配電線路、優化電網布局等,提升城市配電網的供電能力、供電質量和智能化水平,保障城市生產生活用電的穩定供應。
- 邊遠地區離網型新能源微電網:支持在邊遠地區建設獨立運行的新能源微電網,通過整合太陽能、風能等新能源發電技術與儲能系統,為邊遠地區提供可靠的電力供應,解決這些地區大電網覆蓋不到的用電難題,促進邊遠地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四、申報條件
- 項目立項與可研批復:項目需取得發展改革部門出具的項目建議書批復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明確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設規模、投資估算等內容。
- 供區協調一致:涉及供區爭議的項目,需取得雙方明確同意意見后填報;農網項目涉及國網省電力公司、省水電集團供區的,地方上報前需與相應電網公司取得一致意見,避免重復建設和利益沖突。
- 用地與規劃許可:項目需獲得自然資源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地規劃許可證等文件,確保項目建設符合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鄉規劃要求。
- 環評與能評:根據項目性質和規模,完成相應的環境影響評價和節能評估手續,取得環保部門出具的環評批復文件和節能審查意見,體現項目的環境可行性和能源利用合理性。
五、審核要點
- 項目收益評估:重點審核項目的收益預測是否合理、穩定,收益來源是否可靠,是否能夠覆蓋債券本息。對電費收入、新能源補貼等收益來源進行詳細分析和測算,確保項目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
- 資金平衡分析:審查項目的總投資、資金來源與資金使用計劃是否匹配,專項債資金的投入是否能夠有效推動項目建設,是否存在資金缺口或閑置問題。
- 前期手續完備性:檢查項目的立項、用地、規劃、環評等前期手續是否齊全、合法有效,確保項目具備合法合規的建設條件。
- 建設內容與標準:核實項目的建設內容是否符合城鄉電網建設的相關標準和規范,是否能夠滿足當地電力需求和新能源接入的要求,避免出現建設規模過大或過小、技術方案不合理等問題。
六、申報窗口及資料清單
- 申報窗口:通常為每年的特定時間段,如上一年度11月和當年度4月,具體時間以當地財政部門和發展改革部門發布的通知為準。在申報窗口期內,項目單位需按照要求完成項目申報資料的編制和提交工作。
- 資料清單:
- 項目實施方案:詳細闡述項目的建設背景、目標、內容、進度安排、投資估算、收益預測等,是項目申報的核心文件。
- “一案兩書”:即實施方案、財務評價報告、法律意見書。財務評價報告對項目的財務狀況、收益能力、償債能力等進行專業分析和評估;法律意見書對項目的合法性、合規性等進行審查并出具法律意見。
- 立項與可研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等,證明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已獲得相關部門的批準。
- 用地與規劃文件: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表明項目用地已得到自然資源部門的認可,符合城鄉規劃要求。
- 環評與能評文件: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文件、節能審查意見等,體現項目的環境可行性和能源利用合理性。
- 供區協調意見:涉及供區爭議或與電網公司供區交叉的項目,需提供雙方明確同意意見的證明文件。
- 其他相關材料:如項目單位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財務報表等,證明項目單位的合法性和財務狀況。
七、城鄉電網地方政府專項債申報流程:
項目發起
由項目主管部門或實施機構以項目建議書的形式向主管部門提交需申請專項債的項目,最初作為儲備項目,由財政先進行一輪篩選。
項目準備
準備立項文件、可行性研究報告、一案兩書等資料。資料準備好后,由主管部門會同實施機構進行項目報送,按要求在省級政府債券管理平臺系統中錄入。
項目審核
先由各級主管部門對上報的項目進行初審,再由財政廳組織專家組進行專家評審。
項目入庫
項目庫分為儲備庫、發行備選庫、執行庫三個子庫:
1. 通過初審的項目納入儲備庫管理。
2. 通過專家審核的項目,從儲備庫轉入發行備選庫,作為發行項目專項債券的備選項目。
3. 在上級核定新增專項債務限額內,地方政府結合項目輕重緩急等因素從發行備選庫選取項目轉入執行庫。
債券發行
在已制定的各省市專項債額度下,由財政廳提出全年度項目專項債券發行方案(或計劃)。各級省財政部門按發行計劃,請債券發行機構安排發行專項債。發行后,各級財政部門應按要求主動披露項目專項債券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