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陽市下發的《襄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筑的通知》(簡稱《通知》),明確了商業開發項目采用裝配式建筑可享受五大優惠政策。
根據《通知》,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開發建設的項目,在符合相關政策規定范圍內,可分期交納土地出讓金。
凡裝配式建筑均可申請城市建設以獎代補資金和城鄉建設以獎代補資金。涉及裝配式的技術轉讓、開發、咨詢、服務取得的收入,符合法定條件的,依法享受稅收優恵政策。
采用裝配式建筑項目,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實行差異化繳存。
建筑行業相關評優評獎中,增加裝配式建筑方面的指標要求,優先推薦裝配式建筑項目參與市級、省級及國家級獎項申報。
對購買裝配式商品住房和成品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金融機構按照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