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機院憑借近20年的行業經驗,為地方政府提供專業的衛生健康地方政府專項債資金申報咨詢服務。當前,國家大力推動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專項債資金成為重要的支持手段。中機院能夠精準把握政策導向,深入研究《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等政策文件,為地方政府提供從項目策劃到申報的全流程指導。
在申報過程中,中機院將協助地方政府梳理項目前期手續,確保項目符合區域衛生規劃和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具備合理的規模、功能布局和科學的流程。同時,中機院將協助完善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規劃許可、用地手續等關鍵文件,確保項目申報的合規性和完整性。
一、主管部門
衛生健康專項債的申報主體為地方政府或政府授權的實施單位(如公立醫院、疾控中心等),主管部門包括:
1.省級財政部門:統籌專項債額度分配、項目入庫審核及發行安排,監督資金使用合規性。
2.發展改革部門:聯合衛生健康部門審核項目與國家戰略的匹配性,確保項目納入地方衛生健康發展規劃。
3.衛生健康部門:指導項目實施方案,明確醫療服務標準、收益測算及運營管理要求。
二、政策內容
1.政策依據:
- 《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5〕83號),強調“公益性+收益性”原則。
- 2024年《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工程和托育建設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支持中央預算內投資與專項債協同投入衛生健康領域。
- 2025年新政策趨勢:允許專項債用作項目資本金(《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優先支持應急醫療救治設施、公共衛生補短板項目。
2.資金支持方向:
- 重點支持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新建或改擴建、疾控中心能力提升、智慧醫療信息化平臺建設等。
三、支持范圍
專項債資金主要投向以下領域:
1.公立醫療機構建設:
- 綜合醫院、中醫醫院、婦幼保健院、縣級醫院分院的新建或改擴建。
2.公共衛生設施:
- 應急醫療救治中心(如方艙醫院)、疾控中心實驗室升級、傳染病防治設施建設。
3.智慧醫療項目:
- 遠程醫療平臺、電子病歷系統、區域醫療數據共享中心等信息化基礎設施。
4.特殊群體服務:
- 精神病專科醫院、優撫醫院、殘疾人康復中心等公益性設施。
不支持范圍:
-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基層設施(需通過其他財政渠道解決)。
- 純商業化醫療項目(如高端私立醫院)、樓堂館所(如行政辦公樓)。
四、申報條件
1.公益性要求:項目須由政府主導,服務公共衛生需求,具備明確的社會效益。
2.收益覆蓋能力:
- 通過醫療服務收費(如床位費、檢查費)、政府購買服務收入或配套經營性資產(如醫療園區商業租賃)實現資金平衡,覆蓋倍數≥1.1倍。
3.合規性要求:
- 完成立項、用地預審、環評、醫療機構設置許可等前期手續;
- 納入地方衛生健康“十四五”規劃及政府重大項目庫。
4.資金拼盤:
- 專項債資金占比不超過總投資的80%,需明確中央預算內投資、地方財政配套及市場化融資比例。
五、審核要點
1.合規性審核:
- 項目是否符合《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投向領域禁止類項目清單》(如避免樓堂館所)。
2.收益性審核:
- 收入測算需細化至具體項目(如日均門診量×收費標準),并提供物價部門批復或同類項目歷史數據支撐。
3.風險控制:
- 重點審查政府購買服務協議的有效性(如財政補貼是否納入預算)。
4.實施可行性:
- 建設規模是否合理(如醫院床位與區域人口匹配)、是否具備專業運營團隊。
六、申報窗口及流程
1.時間節點:
-儲備階段:每年10-11月啟動次年項目儲備,次年3-4月完成申報。
-發行階段:省級財政部門根據額度分配,分批發行專項債(通常每年3-4批)。
2.流程步驟:
-項目入庫:通過市級初審納入省級儲備庫;
-方案編制:編制《實施方案》《財務評價報告》《法律意見書》;
-專家評審:省級財政廳組織專家對收益測算、風險控制進行評審;
-債券發行:通過評審項目轉入執行庫,由省級財政部門統一發行。
七、資料清單
申報需提交以下核心材料(部分示例):
類別 | 材料名稱 | 要求 |
基礎材料 | 項目建議書及批復 | 明確項目必要性、建設內容 |
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復 | 包含技術方案、投資估算 |
專項材料 | 專項債實施方案 | 細化收益來源、償債計劃 |
財務評價報告 | 收入測算表、現金流分析 |
法律意見書 | 項目合規性及風險提示 |
支持性文件 | 醫療機構設置許可證 | 衛生健康部門審批文件 |
環評批復文件 | 需通過環保部門審批 |
收益證明 | 政府購買服務協議(如有) | 明確財政補貼金額及期限 |
醫療服務收費標準文件 | 物價部門或衛生健康部門批復 |
八、特別提示
1.優先支持方向:
- 納入國家公共衛生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的項目;
- 收益穩定、前期手續完備的續建項目(如醫院二期工程)。
2.風險規避:
- 避免將資金用于設備采購比例過高(需與土建投資平衡),確保項目收益可持續。
通過以上指南,地方政府及實施單位可系統梳理衛生健康專項債申報要點,提升資金申請效率。更多細節可參考《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資金績效管理辦法》及地方衛生健康部門發布的申報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