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制于項目開發建設投入高、開發周期長、回收周期長、投資回報率偏低等因素,特色小鎮建設發展過程中融資困難比較大,金融機構也比較慎重,缺資金成為特色小鎮面臨的核心問題之一。從國外特色小鎮的經驗來看,建設資金主要來源于財政撥款、銀行貸款、債券、稅收和企業投資、社會機構投資等多種金融形式。結合我國實際情況,我們認為可以利用特色小鎮專項資金、產業基金、股權投資基金、貸款、PPP模式融資等多種融資渠道助推特色小鎮的建設與發展。
一、特色小鎮專項資金
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文化部、農業部等部委都出臺了相關金融支持政策,設立了相應的特色小鎮專項資金,只要符合要求就可以申請。此外,截至目前,全國各地總共有15個省直轄市已經公布了特色小鎮的專項資金獎勵辦法,其他省直轄區雖然沒有出臺具體的政策,但是也都有相應的文件鼓勵下級政府做好相應的資金扶持政策。這一部分資金是特色小鎮建設投資者極力爭取的資金。
二、產業基金
特色小鎮在導入產業時,往往需要產業基金做支撐,這種模式根據融資結構的主導地位分三種類型。
第一種是政府主導,一般由政府(通常是財政部門)發起,政府委托政府出資平臺與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出資人共同出資,合作成立產業基金的母基金,政府作為劣后級出資人,承擔主要風險,金融機構與其他出資人作為優先級出資人,杠桿比例一般是1:4,特色小鎮具體項目需金融機構審核,還要經過政府的審批,基金的管理人可以由基金公司(公司制)或PPP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制)自任,也可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資產。這種模式下政府對金融機構有穩定的擔保。
第二種是金融機構主導,由金融機構聯合地方國企成立基金專注于投資特色小鎮。一般由金融機構做LP,做優先級,地方國企做LP的次級,金融機構委派指定的股權投資基金作GP,也就是基金管理公司。
第三種是由社會企業主導的PPP產業基金。由企業作為重要發起人,多數是大型實業類企業主導,這類模式中基金出資方往往沒有政府,資信度和風險企業承擔都在企業身上,但是企業投資項目仍然是政企合作的PPP項目,政府授予企業特許經營權,企業的運營靈活性大。
三、股權投資基金
參與特色小鎮建設的企業除了上市公司以外,還有處于種子期、初創期、發展期、擴展期的企業,對應的股權投資基金基本可分為天使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并購基金、夾層資本等。
并購基金是專注于對目標企業進行并購的基金,這種基金主要是通過收購目標企業的股權,獲得對目標企業的控制權,然后對其進行一定程度的重組改造,持有一定時期后再出售。
而用股權基金的方式,探索解決特色小鎮建設的資金問題,在國內已有先例。中國首只專注于小城鎮建設的股權投資基金——北京市小城鎮發展基金已于2012年啟動運營。該基金總規模100億元,首期25億元。該基金依靠政府、銀行、企業等多方出資,首批投向北京42個特色小鎮,主要打造旅游休閑、商務會議、園區經濟等五類特色小鎮。這一小城鎮發展基金就是在市政府引導下設立的一種股權投資基金,以點帶面,是政府支持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金融資產管理新模式,能彌補社會投資缺乏系統性、政府投資資金量小的尷尬,不僅資金來源充足穩定,而且還可能會有央企參與,優質資源整合能力強。
四、貸款
利用已有資產進行抵押貸款是最常見的融資模式,但特色小鎮項目公司可以努力使得所運營項目成為納入政府采購目錄的項目,則可能獲得政府采購融資模式獲得項目貸款,而延長貸款期限及可分期、分段還款,則是對現金流穩定的項目有明顯利好,如果進入貸款審批“綠色通道”,也能夠提升獲得貸款的速度。
五、PPP模式融資
在特色小鎮的開發過程中,政府與選定的社會資本簽署《PPP合作協議》,按出資比例組建SPV(特殊目的公司),并制定《公司章程》,政府指定實施機構授予SPV特許經營權,SPV負責提供特色小鎮建設運營一體化服務方案。
PPP合作模式具有強融資屬性,金融機構與社會資本在PPP項目的合同約定范圍內,參與PPP的投資運作,最終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在特色小鎮建成后,退出股權實現收益。社會資本與金融機構參與PPP項目的方式也可以是直接對PPP項目提供資金,最后獲得資金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