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海洋,福建省應以科技賦能為抓手,突破重點關鍵技術,激發海洋科創能力,拓展海洋產業空間,提升海洋價值創造,讓科技在服務海洋強省建設中彰顯更大力量。
(一)發展思路
1.主動融入國家海洋發展戰略。圍繞海洋強國戰略,充分發揮福建在近遠海領域已有技術與研究優勢,強化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相結合,攻克現代海洋裝備制造研發瓶頸,運用新技術助力新型船用裝備、深海養殖裝備、海水淡化裝備等設備的研發和制造,形成自主可控的技術鏈。圍繞促進海工裝備向研發設計和智能、安全方向升級,加快提高關鍵技術和重點裝備自主創新能力,構建海洋高端裝備設計、制造、試驗以及定型考核的完整技術鏈條,突破智能防護材料新技術。關注全球氣候變化對海洋的影響,積極開展深海和極地等海洋基礎科學研究。在此過程中,開發海水養殖增匯技術,爭取占據海洋碳匯制高點。
2.加大對海洋科技的財政投入力度。加大對海洋科技的財政投入力度是提升海洋經濟競爭力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政府應將海洋科技作為優先發展的領域,通過增加財政預算,設立專項基金,為海洋科技創新提供穩定的資金支持。這不僅能夠激發科研機構和企業的創新活力,推動海洋科技的突破和應用,還能吸引和培養更多海洋科技人才,為海洋經濟的長遠發展奠定人才基礎。同時,政府應制定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和科研機構增加研發投入,通過稅收減免、財政補貼等方式降低研發成本,提高研發效率。總之,通過持續加大財政投入,構建完善的政策支持體系,可以為海洋科技的發展提供堅實的保障,推動海洋經濟向更高質量、更有效率、可持續的方向發展。
3.圍繞深海漁業打造“海上糧倉”。充分發揮福建地域優勢和天然優勢,深化海洋資源的開采利用、環境調查、技術發展與生態維護等海洋研究的技術合作,圍繞“種—養—捕—加—增”補短板強弱項,推進遠洋漁業轉型升級。開展水產種業關鍵技術攻關,大力引進和開發深水網箱養殖技術、高效集約工廠化循環水養殖新技術、重要水產養殖動物病害精準防控技術和水產養殖動物新型營養源開發與飼料研制技術。發展水產品精深加工技術,加快建設福建水產品物流集散中心,建成我國重要的“海上糧倉”。開展福建海域生物資源調查,在推進水產種質資源保護研究的同時,加快推進水產育種工程,通過特色優勢新品種產業化進程,積極推進水產業的轉型,建設全過程追溯的水產品質量管理體系。以水產品為核心,培育一批規模龐大且高質量的水產品加工企業,不斷擴大水產品在國內外市場的影響力。
4.拓展領域、壯大新興產業集群。利用福建豐富的漁業資源發展海洋生態農業產業,依托深海漁業研究建設更加科學的“海上牧場”,發展高效養殖技術,推廣海藻、貝類、魚類等多種海洋生物養殖,提高產業的多樣性和抗風險能力。充分利用海島和海灣的資源優勢,積極推動綠色清潔能源的發展,推進海上風電、海上光伏、潮汐能、波浪能等海洋可再生能源的開發。發展海洋環保產業,加快天空、海面及海底立體監測器的研發及國產化進程,全方位實現海洋參數及環境監測,通過海洋污染治理、海洋生態修復技術保護和維護海洋生態環境。增加對海洋藥物、海洋生物制品和海洋功能性食品的研發投資,著重強調技術和產品的創新升級,努力推動海洋藥物與生物制品產業向“高精尖新”方向邁進。重點聚焦在海洋創新藥物、新型海洋生物醫藥材料、海洋微生物(微藻)發酵、海洋保健食品與化妝品、深海基因資源開發等領域,迎接創新突破的挑戰。
5.加快數字研發、建設“智慧海洋”。加快數字研發、建設“智慧海洋”是實現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關鍵策略。通過整合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等尖端技術,構建智能化的海洋管理與服務體系,可以提升海洋資源開發效率,加強海洋環境保護,及時響應海洋災害,促進海洋經濟的綠色轉型。這樣的數字化轉型不僅能夠為海洋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提供決策支持,還能推動海洋產業的創新升級,為福建構建海洋強省提供堅實的技術基礎。

(二)有效策略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福建海洋科技創新的突破點在于近遠海和深海領域的開拓研究。實現重點領域的突破,應著力構建以政府為主導,推動校企合作,通過調動多方力量,整合科技資源,引導、支持組建企業為主、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為輔的海洋科技創新體系(見圖1),增強海洋產業的核心競爭力。

圖1 海洋科技創新體系
1.堅持導向與支持并行策略。各級政府在海洋科技創新體系中起主導地位。在發展導向方面,政策、制度的制定起到全局性的決定作用,應圍繞國家發展戰略,聚焦關鍵技術突破,有針對性地政策引導并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1)加大培育海洋科技型企業群體的力度,完善與海洋科技企業成長相關的加速機制,支持這些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從而為構建創新體系打下堅實基礎。(2)加大投入,建設戰略性海洋新興產業集群,通過產業集聚效應推動產業創新升級。提高海洋信息產業在海洋經濟中的比重,建設海洋信息基礎設施、海洋信息裝備制造業、海洋信息服務業。投資開發海洋能源,推動可再生能源在海洋領域的應用;加大對海洋工程裝備制造業的支持,發展海洋工程船舶、深海采礦設備等高端制造業;推動海洋生物資源的開發利用,開展海洋生物研究,開發海洋源生物制品;加大海洋育種投入,向企業開放省市級科技創新平臺資源。(3)出臺支持深海勘探、海洋環境監測和海洋生物研究的政策,建立面向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政策支持框架,包括提供資金支持和稅收優惠等舉措,激發企業的創新熱情;倡導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形成緊密的產學研合作關系,促進科研成果更好地轉化和應用。
2.培養強有力的科技力量。科技力量是海洋科技創新的主力軍,培養科技力量是提升海洋科技創新的關鍵因素,人才、科研、平臺將為科技創新注入強勁動力。(1)建設涉海學科,加強高層次海洋人才培養。特別是加強高校、研究所關于“智慧海洋”、海洋公共服務、海洋交叉學科、海洋衛星通信、智能船舶、智慧港口等領域的交流合作與項目攻關。布局海洋科學前沿基礎研究、海洋智能探測與信息技術及其系統集成、海洋資源高效開發與利用、海洋可持續發展新理論與技術四大研究方向[16],在跨學科交叉融合的基礎上提升協同創新能力,開展關鍵共性技術攻關,以技術創新引領國家和地方產業升級,打造前沿科技力量。(2)在高校設立“工海”特色專業,即工科凸顯海洋特性、海洋學科與工科深度融合的發展模式,進而形成“工海”創新優勢的格局。開設海洋創新相關理論與實踐課程,拓展校企合作聯合培養模式。(3)深化應用型和技能型團隊構建,積極打造優秀的海洋科研創新隊伍,著力在新興海洋產業領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科研機構和人才梯隊。吸引國內外優秀的科學家、工程師和研究人員等高層次人才加入團隊、科研機構,提供相應的培訓和發展機會,注重培養海洋高新科技創新人才,保持團隊創新活力。
3.構建信息聯通共享平臺。充分利用福州、廈門作為國家級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和國家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城市的優勢,以兩座城市為中心,建立實時更新海洋科技數據庫和信息平臺,集中整理和存儲海洋科技領域的各類數據、研究成果和資訊,是高校引進人才和政企加大研究、開發投入的重要渠道。(1)暢通海洋科研人員、企業和政府部門間的信息查詢和交流渠道。以信息共享助推“科學家+企業家+投資者”的新型合作模式,逐步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科技立項機制和科技投入長效機制,提高海洋科技的創新效率和成果應用。(2)鼓勵科研人員將成果和論文通過科研機構的網站、學術期刊、開放獲取平臺等途徑開放共享,定期舉辦海洋科技領域的學術交流會議和研討會,激發新的合作和研究方向。(3)成立區域高新企業產業技術聯盟,搭建涉海企業與科研院所、高校的交流平臺,推動校企在技術攻關、人才培養等方面深度合作,助力海洋產業升級,推動區域經濟加速發展。
4.力促海洋科技成果轉化落地。深入推進科技創新合作,加強海洋科技合作與學術交流,深化協同創新、共建創新平臺,共同致力于解決海洋領域的重大科技問題。(1)以高校、科研機構等為主體,打造優質海洋科技創新平臺;集中科技力量,通過聯合申請省部級、國家級重大科技專項提升科研投入效率,以項目帶動科研,以科技推動生產,搶占領域發展先機。(2)鼓勵高校建立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以成果轉讓、許可、技術入股等方式,助推科技成果高效落地。定期召開高校的成果推介與企業的技術需求對接會,為校企間產學研的深度融合搭建合作平臺。(3)培育海洋科技服務機構和新型研發組織、研發中介,支持科技資源優勢地區設立海洋技術轉移機構。建設海洋技術孵化園、科創空間、試驗基地,完善成果轉化孵化機制。(4)發揮福建省協同創新院海洋分院的橋梁作用,充分利用“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中國·海峽創新項目成果交易會”“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博覽會”等交流平臺,推動海洋科技成果與企業的對接,促進成果轉化落地。
5.開放融合拓展科技合作。加強區域、國際合作是拓展視野、加快海洋科技創新的途徑之一。(1)充分利用泛珠三角區域合作、閩浙贛皖區域協作平臺,立足福建向海優勢,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加強跨省海洋科技合作,推進區域內山海協作,打造國內大循環的重要節點,構建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新格局。(2)發揮企業自主創造性,加強跨省品牌企業合作,以政策扶持、資金支持等多元方式培育特色品牌,重視漁業品牌知識產權保護,提升品牌溢價能力。(3)加大與國際高水平研究機構合作力度,搭建涉外海洋專家智庫平臺,推動建立面向“海絲”沿線國家和金磚國家的海洋智庫合作聯盟和協同創新機制,為海洋科技創新提供新的思路和機會;積極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開展海洋科技創新、海洋環境監測合作,推動更多海洋優質項目落地福建、海洋優質企業投資福建、海洋優質資源集聚福建。(4)充分發揮閩臺海洋科技優勢,拓展海洋開放合作空間,支持閩臺在漁獲、冷鏈物流、水產品精深加工等項目開展科技合作,促進兩岸海洋經濟融合發展。(作者:羅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