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發展戰略,是指在較長時期內,人們從城市的各種因素、條件和可能變化的趨勢預測出發,做出關系城市經濟社會建設發展全局的根本謀劃和對策,具體地說,城市發展戰略是城市經濟、社會、建設三位一體的統一的發展戰略(邱成利,2001)。城市發展戰略可以分為兩個層次:宏觀層次和微觀層次。前者是把城市作為一個子系統而做出的關于城市發展的戰略,后者是城市政府做出的關于城市自身發展的戰略。一般而言,發展戰略研究將在這兩個層次之間有所側重,以形成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城市發展戰略規劃的理論來自西方,且在沒有納入中國法定的城市規劃編制體系,但在實踐領域中還是出現了諸多的探索,并且眾多的學者和規劃設計師對這一概念做了不同的討論和探索。關于城市發展戰略的觀點主要有:

崔功豪對城市發展戰略規劃的定義是:戰略規劃是以戰略性和空間為中心,在多層次的宏觀分析對比的基礎上,以城市發展目標、城市發展定位和規模、都市區空間結構模式、交通框架以及當地突出的產業和環境問題為重點,提出空間發展戰略和結構方案,為城市政府提供發展的思路、策略、框架并作為城市總體規劃編制的指導。
張兵的理解是:“戰略規劃”就是要表達城市或者區域在一個長久階段內發展的整體方向。以及可以指導當前行動的整體框架。它不是一種可以和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并列的規劃類型,更多地是一種工作的方法。
趙燕菁認為:城市發展戰略規劃是將社會經濟發展的潛在可能和需要(產業結構調整、發揮競爭優勢、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等)解釋為空間的語言(不同功能的空間分布、發展方向、城市結構和基礎設施等),是一個橫跨經濟與空間的規劃,其內容應涉及部分社會經濟發展目標并包括了原總體規劃大綱階段的主要內容。

總結學者的基本概念是,城市發展戰略是影響城市未來發展具有戰略地位的問題,具體涉及的內容可以根據城市發展階段、內部特征、外部環境的不同而有所變化,這正是城市發展戰略規劃不同于傳統城市規劃而可以靈活確定研究重點的地方。
目前在許多城市,城市發展戰略規劃或概念規劃研究仍主要由規劃設計單位和城市規劃專業的技術人員從事,仍存在著以城市空間的核心的研究方式,受研究人員的專業局限性,難免存在重空間發展,輕經濟社會發展;重物質性,輕宏觀分析;重終極形態的定論,輕開發程序、公眾參與等。

因此,目前的城市發展戰略研究雖然較之傳統的規劃,在理念和方法上均有了一定的突破,以其快速、實效、創新,宏觀的特點,順應了當前快速工業化和城市化階段自下而上的城市發展要求,因而城市發展戰略研究能迅速得以推廣。
然而對于城市的合理和持續發展的支持,更應有深入、反復的研究、咨詢和深思熟慮的對策。如何將城市發展戰略研究引向深入并上升為“城市發展戰略規劃”,這無疑需要密切關注中國目前戰略研究實踐,同時借鑒國際的經驗,進行總體的辨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