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制氫是指風力發出的電通過水電解制氫設備后以電解水的方式產生氫氣,氫氣便于長期存儲 。將海上風電與氫能結合,發展海上風電制氫,是解決海上風電消納、并網難題的有效路徑,有利于拓展能源渠道、推進清潔能源制氫、推動風能等可再生能源與傳統能源在電力系統的高質量發展,有利于帶動海上風電制氫產業加速發展,完善廣東省氫能產業鏈,形成巨大經濟規模,實現風電與氫能產業的雙贏。

一、廣東省發展海上風電制氫的優勢與短板
廣東省海上風電規劃裝機容量大,發展海上風電制氫的基礎條件好,優勢較為明顯。總的來看,廣東省發展海上風電制氫具備較好的基礎條件,但同時面臨不少短板。
1.1 優勢
1.1.1 具有豐富的風能資源
廣東省擁有長 4 114.3 km 的大陸海岸線和面積41.93 萬 km2 的遼闊海域,近海海域風能資源理論總儲量超過 1 億 kW,海上風能資源豐富。
1.1.2 產業發展基礎扎實
目前,廣東省已建成投產的海上風電裝機容量超過 100 萬 kW。氫能使用下游端布局日趨合理,海上風電制氫的上中下游產業發展基礎扎實。
1.1.3 科技實力雄厚
廣東省在氫能利用程度、儲能技術水平、充電樁和智能電網建設規模等方面位居全國前列,已建成“制、儲、運、加、用”全產業鏈的生產模式,部分企業在全國處于行業領先地位。佛山市在全國首創“氫能進萬家”智慧能源示范社區項目,其已經成功付諸實踐。
1.1.4 政策保障有力
在推進氫能發展領域,廣東省出臺文件支持建設海上制氫綜合開發示范工程,打造多渠道、多元化的氫能供給體系;探索制定全國首個加氫站行政審批驗收流程,出臺全國首個加氫站建設運營及氫能源車輛運行扶持政策。
1.2 短板
1.2.1 核心關鍵技術亟待突破,尚未自主掌控
目前,廣東省氫能產業掌握了一批核心技術,但在電解水制氫、高壓加氫槍研制、氫氣儲運等方面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仍有差距。與天然氣運輸船制造相比,氫氣運輸船的研制更為困難,液化天然氣要在 -163 ℃以下儲存,液化氫要在 -253 ℃以下存儲 [6],氫氣運輸船建造方面需要技術突破。
1.2.2 面向全產業鏈的標準體系有待建立,現有標準體系缺乏針對性
與發達國家將氫氣作為清潔能源不同,我國目前仍將氫氣按照危險化學品管理,尚未在生產、加注和下游利用等環節建立完善的技術標準及監測、安全管理體系。廣東省積極實施標準化引領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戰略,已取得一些成效,例如,佛山市創立的國家氫能技術標準創新基地主導、參與制定了若干氫能國家標準,但仍未能進一步聚焦、細化到海上風電制氫上,直接制約了海上風電制氫產業的發展。從海上制氫裝備到海陸氫氣儲運、加注等,覆蓋海上風電制氫全產業鏈的標準、計量和合格評定體系有待建立與完善。
1.2.3 面向全產業鏈的政策框架有待完善,缺少對全產業鏈的政策支撐
從行業產業鏈上下游看,目前,廣東省在下游氫能源的推廣和建設上在國內較為領先,但缺少從海到陸上下游聯動的項目經驗。對比在風電制氫領域先行的歐洲國家,廣東省在規劃設計、應用渠道、布局分布和入網消納等方面還有差距 [7]。廣東省海上風電開發大部分由地方政府或單一企業主導,與下游綠氫消費端的各部門缺乏協同,統籌規劃不夠明晰。
1.2.4 金融支持有待加強,金融支持力度不足
與發達國家相比,廣東省現有政策缺少以綠色金融支持氫能產業發展的著力點。支持海上風電制氫研發和示范項目建設的專項貸款、基金較少。海上風電制氫產業的信貸風險補償和獎補激勵機制不夠健全,未能吸引資本進場。在資金扶持、融資增信、貸款獎勵等方面,仍需要探索和出臺更具有針對性的政策,建立綠色投融資體制機制,以提高氫能項目融資的可獲得性。
二、廣東省發展海上風電制氫對策建議
2.1 加強頂層設計,進一步打通海上風電制氫產業鏈
一是統籌海上風電場開發建設整體規劃。做好海上風電場安全影響評估論證工作,破解同質化、無序化的盲目開發亂象,因地制宜逐步建立與下游綠氫消費端緊密聯系的多領域、差異化總體布局。二是推動風電制氫產業鏈整體開發建設。因地制宜,制定氫能生產、運輸、儲存、利用等全產業鏈的發展路線圖。上游探索發展低成本水電解制氫技術。中游建立與綠氫應用相適應的供氫網絡。下游用氫市場緊抓綠氫重點應用領域,拓寬市場需求,推進氫能產業集成創新應用示范項目建設。三是提供海上風電制氫產業發展保障。加大財政支持力度,落實碳定價、排放限制補貼、退稅等優惠政策,重點支持企業利用棄風電力優先發展“電轉氣”項目,引導海上風電產業與氫能產業耦合、互補發展,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予以獎勵。
2.2 強化技術攻關,構建海上風電制氫全產業鏈體系
一是加大前沿硬核“空白”技術攻關。重點攻克關鍵技術短板,實現技術應用完全國產化。二是優先發展遠距離、低成本的輸氫技術。增強規模化海上風電制氫、儲氫、輸氫一體化技術能力,擴大運輸經濟半徑,以應對中遠期長距離、跨區域氫能應用的發展態勢。三是加強海上風電制氫科研隊伍建設。啟動一批重大科研項目立項,以省級以上工程實驗中心、工程中心和重點實驗室為重點,推進國家級創新平臺建設,加強核心技術獨立創新、聯合創新。
2.3 加強金融支撐,高效服務海上風電制氫可持續發展
一是引導金融支持向海上風電制氫傾斜。科學制定可持續的財政補貼和稅收政策,推動銀行、保險、擔保機構等建立投貸聯盟,促進實施新型海上風電制氫金融補貼計劃,加大對產業鏈配套基礎設施的支持力度,優先給予補貼確權貸款。二是鼓勵拓寬投融資渠道。探索信托投資、股權投資、風險投資等海上風電制氫相關的新型投融資方式和金融服務模式,創新培育海上風電保險業務等新險種,降低綠色信貸風險權重的可能性。三是建立和完善海上風電制氫產業鏈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協調金融機構加大對專項債券安排項目的配套融資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爭取利用專項債券作為項目資本金,提高中小企業融資能力,擴大融資規模,保障資金需求。
2.4 打造先行示范,促進形成海上風電制氫產業集群
一是加快海上風電全產業鏈基地建設。聚焦海上風電產業關鍵環節,推動海上風電技術進步,加快陽江、中山、粵東產業基地建設,推動產業集聚發展。二是打造海上風電制氫示范項目。加快海上風電制氫多項目全容量投產并網,推進局部地區完成自主供氫、自主用能、循環利用的氫能社會示范項目,促進風電和氫能裝備采購生產本地化、高端化,打造區域經濟發展新引擎。三是探索建立海上風電制氫產業集群。
以產業鏈引領為導向,主動對標國內外一流標準,圍繞風電制氫裝備制造、研發設計、檢測認證、智慧運維與管理等方面,做好延鏈、補鏈、強鏈工作。支持龍頭企業實行總承包模式開發示范項目,加快形成以大企業為核心、相關配套企業聚集發展的海上風電制氫產業集群。(作者:張灑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