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醫藥產業發展具有自己鮮明的特點:仿制藥品生產、原料藥品生產、政府制度保障是促進印度生物醫藥產業發展的三臺強勁引擎。印度醫藥產業最原始的資本積累就是依靠于仿制藥品的生產,仿制藥大大促進了印度醫藥產業的向前發展,并在全球范圍內確立起印度醫藥產品的競爭優勢。
一、仿制藥品的生產
印度制藥業發展歷史悠久,但是直到 1970 年,印度《專利法》的頒布,才真正的推動印度醫藥產業進入高速發展的階段。1970 年印度頒布的《專利法》中,并不承認醫藥類專利。默許印度醫藥公司對國外醫藥公司的先進醫藥技術以及印外合資醫藥企業的先進醫藥技術進行大規模的模仿,并進行醫藥產品的生產。在同一時期,印度政府還頒布法案對印外合資醫藥企業中的外資比例進行限制,其規模不得超過企業資產的 40%,并對醫藥的最高價格進行控制。印度政府對本土的醫藥企業進行保護,在政府的支持下,印度醫藥產業在這一階段完成了最原始的資本積累和技術積累。1994 年,印度簽署了《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逐步向知識產權保護進行過渡。1994 年-2005 年成為了印度知識產權保護的過渡期,在這一階段,印度醫藥企業借助專利保護的過渡期進行全球范圍內的擴張。2005 年印度頒布新《專利法》,印度的仿制藥歷史正式結束。但是在生物醫藥產業,印度頒布《生物仿制藥指南》,從制度上繼續支持印度生物醫藥企業進行生物醫藥的仿制。在完成了最原始的資本積累、市場積累和技術積累之后,印度重視起生物醫藥產業的自主創新發展。
1970 年-2005 年,35 年間,印度政府通過《專利法》以及后期的過渡期政策,保障印度仿制藥生產的合法進行。雖然 2005 年之后,印度仿制藥生產受到極大的限制,但針對某些特效藥,印度政府通過強制許可的方式,允許印度的醫藥公司進行生產。拜耳公司的肝癌特效藥 Nexaver 成為了印度政府第一個被強制許可生產的藥物。出了強制生產許可,印度政府還通過拒絕授予專利等方式來為印度本土醫藥企業進行仿制生產提供便利。具體細分生物醫藥產業方面,印度政府通過頒布《生物仿制藥指南》來通過仿制生物醫藥來促進本土生物醫藥產業的發展。
二、特色原料藥的生產
印度重視特色原料藥的生產。原料藥是指生產各類藥物的原料,特色原料藥指的是為非專利制藥企業提供專利即將過期或者剛剛過期的,并且在世界范圍內有重磅級消費水平的原料藥。特色原料藥的生產在獲得藥品認證之后,將會成為藥品生產企業的定點原料藥品供應商。目前,印度獲得的“特色原料藥”的藥品許可位居世界首位。“特色原料藥”的生產,有力地推動了印度醫藥制造業的規模擴張。
三、印度政府制度保障
印度政府對本土生物醫藥公司的制度保護。印度政府在印度的生物醫藥產業發展歷程中扮演了極為重要的角色。在印度醫藥產業發展之初,印度政府通過控制外資企業規模來保護本土企業發展,并通過頒布《專利法》來保障印度在人類文明形成之初,就出現了最原始的生物技術。古老的祖先利用當時有限的條件,在對生物技術并無認知的情況下,運用最為傳統的生物技術進行生產生活活動。釀酒就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一個例子。釀酒是利用微生物發酵而產生含有一定濃度酒精的飲料的過程,根據考古學家考證,在黃帝時期、夏舜時代便存在釀酒這一活動,而實際上最初的釀酒活動,還要早于這一時期。
現代生物技術起步于上世紀 70 年代,并很快成長為信息產業之后的新興產業。進入 21 世紀之后,不斷出現生物技術創新,生物技術發展進一步加速,形成了以基因技術、新藥開發和工業技術應用為代表的現代生物醫藥技術(見表 3.1)。生產仿制藥品的合法化。在完成了最初的資本積累、市場積累和技術積累之后,印度政府通過修訂《專利法》來保障印度藥品企業的知識產權,與世界接軌,并鼓勵本土企業進行技術創新。印度政府通過直接撥款和設立基金兩種方式來促進印度生物醫藥產業的發展,在印度生物醫藥發展史上,印度政府運用各種制度保障了印度生物醫藥產業的利益最大化。 (作者:張海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