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結構建筑是名副其實的綠色建筑。中國木結構建筑發展歷史悠久,許多木結構建筑在世界上享有盛譽。但是,由于國內土地和木材資源不足,加之鼓勵政策、標準規范不到位,中國木結構建筑發展還沒有真正實現商品化、住宅化、規模化。未來中國木結構建筑發展必須堅持從中國國情出發,走中國特色之路。重點應放在少數民族地區、地震多發區、全國旅游景區及發達地區農村。決不能受國外一些所謂專家或行業組織的影響,過分強調發展現代木結構建筑,而忽視具有鄉愁特色的傳統木結構建筑的創新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木結構建筑具有節能、低碳、抗震、居住舒適,以及用后拆解和垃圾處理費用低等特征,并且能夠進行工廠預制、裝配式施工,是名副其實的綠色建筑。近幾年,隨著中國各級政府貫徹綠色發展理念,加快推進綠色建筑發展,尤其是國務院有關部門及地方政府相繼出臺了一些推進木結構建筑發展的政策措施、標準規范,木結構建筑也進入了快速發展的新時代。但是,我認為中國木結構建筑發展如何符合中國國情,實現健康和可持續發展,仍是我們面臨的重大課題。下面,我謹就如何發展具有中國特色的木結構建筑談幾點看法,與大家交流,如有不妥之處,希望大家批評指正。
中國木結構建筑現狀與問題
中國木結構建筑發展歷史悠久,許多宮殿、寺廟和少數民族地區民居都采用木結構建筑。北京故宮、天壇、頤和園,山東曲阜孔府、孔廟,山西平遙古城、云南麗江古城等一大批木結構建筑群都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應該說,中國是木結構建筑的發源地,許多木結構建筑在世界上享有盛譽。但是,隨著中國經濟建設快速發展和居住人口的不斷增長,加之中國國內木材資源供不應求,國家倡導“四節”建筑,木結構建筑發展也受到一定的市場抑制。最近幾年,由于中國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尤其是中國政府積極倡導綠色建筑發展,包括鼓勵木結構建筑發展,以及部分國外機構或行業組織的積極推動,中國木結構建筑發展出現了新的局面。
| 政策導向 |
近幾年,中國政府為推進木結構建筑發展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主要有:
2013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3〕1號)提出,到2015年末,20%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
2015年9月,《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促進綠色建材生產和應用行動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聯原〔2015〕309號)提出,發展木結構建筑。促進城鎮木結構建筑應用,推動木結構建筑在政府投資的學校、幼托、敬老院、園林景觀等低層新建公共建筑,以及城鎮平改坡中使用。推進多層木-鋼、木-混凝土混合結構建筑,在以木結構建筑為特色的地區、旅游度假區重點推廣木結構建筑。在經濟發達地區的農村自建住宅、新農村居民點建設中重點推進木結構農房建設。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提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爭用10年左右時間,使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30%。積極穩妥推廣鋼結構建筑。在具備條件的地方,倡導發展現代木結構建筑。
2016年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的通知》(發改氣候[2016]245號)提出,加快裝配式建筑的產業化推廣。推廣鋼結構、預制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及混合結構,在地震多發地區積極發展鋼結構和木結構建筑。鼓勵大型公共建筑采用鋼結構,大跨度工業廠房全面采用鋼結構,政府投資的學校、幼托、敬老院、園林景觀等新建低層公共建筑采用木結構。
2016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提出,因地制宜發展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鋼結構和現代木結構等裝配式建筑。力爭用10年左右的時間,使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
2017年《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十三五”裝配式建筑行動方案〉〈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辦法〉〈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管理辦法〉的通知》(建科[2017]77號)提出,到2020年,全國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15%以上,其中重點推進地區達到20%以上,積極推進地區達到15%以上,鼓勵推進地區達到10%以上。制定全國木結構建筑發展規劃,明確發展目標和任務,確定重點發展地區,開展試點示范。具備木結構建筑發展條件的地區可編制專項規劃。雖然近幾年中國各級政府部門出臺了不少木結構建筑發展政策,但問題是政出多門,宏觀政策多,可操作性具體政策,包括土地、稅收優惠政策不多,難以調動房地產開發商參與開發木結構建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特別是中國政府倡導節能、節地、節水、節材“四節”建筑,并停止別墅審批,對低層木結構建筑形成制約。在發展向上,目前有關部門受國外影響太多,只講發展現代木結構建筑,而不談中國傳統木結構如何發展。在政府工程項目招投標上,政策法規還不夠完善。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定評標委員會委員應當從事相關領域工作滿八年并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但有些評標專家對木結構工程材料、設計、施工、驗收質量和價格并不熟悉,加之許多網站公開低價招標,木結構工程過分低價中標問題突出。
推進中國木結構建筑發展的建議
據有關專家預測,按中國目前建筑業發展速度,如果2025年中國木結構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5%,村鎮建筑比例達到20%,旅游風景區建筑比例達到50%,每年木結構新建面積至少可達6000-8000萬平米。市場前景廣闊。但是,中國作為木材資源相對貧乏的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如何發展木結構建筑,確需認真研究和思考。我認為,可從以下幾方面考慮:
發展方向中國木結構建筑發展必須堅持從中國國情出發,走中國特色之路。尤其要考慮中國木材資源短缺,人多地少等實際狀況,在規劃設計上應繼承和發揚傳統木結構文化精髓,借鑒國外先進技術工藝,充分利用國內人工林木材資源,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發揮政府和企業兩方面積極性,因地制宜,穩步推進。
發展重點中國木結構建筑發展重點應放在少數民族地區、地震多發區、全國旅游景區及發達地區農村。近幾年,應重點發展政府投資的學校、幼托、敬老院、園林景觀等新建低層公共建筑,以及房地產開發商樂于參與的生態園區、旅游景區、特色文化小鎮等示范項目和少數民族地區傳統木結構住宅改造項目。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堅持發展中國特色木結構建筑的理念,從政策上引導傳統木結構與現代木結構技術融合,鼓勵發展裝配式木結構建筑。加大綠色木結構建筑材料及制造裝備生產與應用政策扶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木結構建筑土地、稅收、消防等相關政策,簡化審批手續,加快推進我國木結構建筑,包括臨時建筑商品化、市場化。
二是完善標準規范。要根據中國不同地域,不同氣候變化和不同的生活習慣,研究制定中國的木結構建筑設計、施工、驗收標準體系,加快木結構建筑材料、部件、設計、施工、驗收、維護、標識等標準規范的制修訂,加快建立和完善木結構建筑及建筑工程材料質量認證體系。同時,實行木結構建筑及工程木制材料行業標準統一歸口,避免部門間標準職能交叉,相互重疊。要發揮社團標準作用,實現全國木結構建筑相關標準的協調和統一。
三是推進技術創新。注重國內木結構建筑材料的研究和開發,減少國外木材依賴。國家要加大結構用材林培育投入。科研機構和大型木結構生產企業,要加大人工林木材用于木結構住宅的技術和裝備研發,擴大生產和使用國產人工林木材生產的OSB(定向刨花板)、LVL(單板層積材)、PLS(平行木片膠合木)、LSL(層疊木片膠合木)。同時,加快研究開發竹集成材、木塑板、菱鎂板、秸稈板等結構人造板材用于木結構建筑。
四是加快人才培養。加快培養木結構部件生產和木結構建筑設計、施工、驗收專業人才。大力推進校企合作,培養木結構建筑專業人才。同時,充分發揮行業組織作用,加快木結構建筑設計、施工、驗收、維護專業隊伍建設。
五是強化質量管控。嚴格落實木結構工程質量責任制。特別要強化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和勘察、設計、施工單位的主體責任。推行木結構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必須要求建設單位在木結構建筑物明顯部位設置永久性標牌,公示質量責任主體,包括木結構工程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驗收單位責任人及聯系方式。
六是加強組織協調。加強政府部門之間,行業組織之間協調,減少多頭管理,多頭制標。同時,盡量發揮行業組織的行業自律作用和骨干企業示范引領作用,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實現多部門聯動。
七是擴大國際合作。要擴大木結構建筑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更多地學習借鑒北美、北歐、日本等木結構建筑發達地區或國家在木結構建筑扶持政策、標準規范等先進管理經驗。同時,要適度引進先進的木結構建筑部件的生產技術和機械裝備,以及優質木結構工程材料、輔料,加快推進木結構建筑材料加工機械裝備的國產化。
總之,中國發展木結構建筑發展潛力大,但受木材和土地等資源制約,目前在中國相對于混凝土等其他結構建筑木結構建筑還屬于高消費或公共消費。我們必須結合中國國情,大力發展中國特色木結構建筑,決不能受國外一些所謂專家或行業組織的影響,過分強調發展現代木結構建筑,而忽視具有鄉愁特色的傳統木結構建筑的創新發展和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