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門市住建局發布《<關于大力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將對裝配式建筑提供供地、財稅和信貸等支持,明確購買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的商品住宅,信貸的額度、期限及利率等按政策允許范圍內最優惠比例(標準)執行。
裝配式建筑是指部分或全部構件在工廠預制完成,然后運輸到施工現場,并將構件通過可靠的連接方式組裝而建成的建筑,其高度契合了綠色建筑對于節能環保的要求。
《意見稿》明確提出江門市屬于裝配式建筑的重點推進地區,到2020年底前,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15%以上,到2025年底前,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5%以上。其中,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鶴山市、開平市中心城區(新開發區)為重點推進地區,濱江新區、翠山湖科技產業園作為重點推進區域。此外,明年1月起,100米以上的超高層建筑應優先采用裝配式鋼結構建筑。
《意見稿》還提出,購買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的商品住宅,信貸的額度、期限及利率等按政策允許范圍內最優惠比例(標準)執行。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裝配式建造的商品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可上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