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海南省住建廳獲悉,今年海南省各市縣要根據不同類型、不同規模的項目開展裝配式建筑試點示范。以政府投資項目和省、市重點項目為切入點開展試點示范,給予優惠政策鼓勵社會投資建筑項目采用裝配式建造。
據了解,按照《海南省裝配式建筑示范管理辦法》要求,在棚戶區改造、美麗鄉村建設和農村危房改造,以及市政基礎設施等工程中,廣泛開展裝配式建筑試點示范;鼓勵社會投資的建筑項目進行裝配式建筑示范、試點。
海口及其周邊的臨高、澄邁、屯昌、定安、文昌等已有鋼筋混凝土部品部件生產能力覆蓋的市縣,2018年選擇規模5000平方米以上的社會投資的新建建筑項目,采用裝配式外墻板、內墻板、疊合樓板、樓梯、陽臺等一定類別的部品部件進行建造示范。其中海口至少5個項目,澄邁至少3個項目,臨高、屯昌、定安、文昌各至少有1個項目開工建設。
為鼓勵社會投資建設的商品房項目積極采用裝配式方式建造,除按照原先出臺的相關政策內容,給予容積率、提前預售等政策鼓勵外,對采用裝配式建造、達到國家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且在2018年動工新建的項目,可不受省下達項目所在地本年度商品房報建規模指標限制。符合綠色建筑標準的繼續享受市政設施配套費返還等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