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非自審自發省份下發通知,對2025年第一批專項債券項目財政需求申報信息與發改項目信息進行比對審核,核對通過項目將推送至國家發改委與財政部。根據專項債券管理新機制,自審自發地區滾動組織篩選形成本地區項目清單,報經省級政府審核批準后不再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核,可立即組織發行專項債券,項目清單同步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備案。非自審自發地區報經省級政府審核批準后仍按照原有管理模式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核。按照去年的兩庫審核進度約需要一個月時間,兩庫審核結果一般在兩會召開后下發。
與往年相比,新機制后兩庫填報有了明顯的變化。本次要求各地專項債券項目經省級政府審核批準后通過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兩部門信息系統常態化報送。省級部門批準前需要核對兩庫信息,其中項目名稱、項目編碼、總投資、總需求與當年債券需求兩庫數據需保持一致。目前區縣額度分配主要由省級部門負責,債券需求額度是分配地區額度的重要指標,各地在填報需求時需要考慮發改委領域要求、額度爭取需要、財政需求庫收益要求,經歷多次反復修改,同時兩庫系統作為地方債務管理的重要工具功能不斷更新,也增加了申報難度。2025年財政部啟動了新的收支預算表模版。1月21日,財政部對2025年需求申報模版中的收支預算模板進行了更新調整,系統內不同的資金投向領域需要填寫不同的收支預算模板,要求2025年的需求必須使用新的收支預算模板進行申報,已經報送的需要退回重報。
根據52號文的要求,2025年專項債券實行“常態化申報、按季度審核”機制,應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項目的集中報送,并在次年2月底、5月底、8月底前分別完成該年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全年項目的補充報送。由于專項債券管理機制的調整,2024年和2025年第一批次專項債券的申報均集中在2月份,按照往年的申報進度自審自發和非自審自發地區均需在本周內完成審核和申報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