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方式:單個試點項目安排中央財政補助資金規模為 300 萬元左右,由國家農發辦單 安排資金扶持。地方財政資金和自籌資金投入比例、財政資金使用范圍等均按照農 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扶持范圍:納入試點省份,具備項目申報條件的所有農業綜合開發縣(市、區)均可申報 項目。項目種類主要包括:利用農作物秸稈、畜禽糞污、尾菜、食用菌廢棄物等農 業廢棄物生產有機肥項目等。鼓勵未納入試點的省份,利用本省切塊資金支持農業 循環經濟發展。
項目立項的基本條件:
(一)項目條件
1、項目生產產品的主要原材料為農作物秸稈、畜禽糞污、尾菜、食用菌廢棄物 等農業生產廢棄物,建設性質為改擴建;
2、項目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產業政策要求; --建設方案先進科學,產品技術和工藝路線合理,秸稈、畜禽糞便等農業廢棄 物能夠得到有效利用,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
3、利用生物、微生物技術生產有機肥料項目,需要取得國家相關部門頒發的生 物、微生物肥料登記證;
4、市場潛力較大,預期效益較好;
5、產品質量安全可靠,達到相關質量安全要求;
6、項目生產產品主要為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區的農業生產提供服務;
7、投資估算合理,自籌資金來源有保障,籌資方案可行;
8、項目建設用地手續 合法。
(二) 項目單位條件
1、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 1 年以上,具有法人資格,取得了相關生產許可,具備一定的農業廢棄物綜合處理能力或其他相關產品生產能力,并已經生產相關產品。
2、具有一定的經營規模和經濟實力,經營業績和盈利狀況良好,具有較好的發 展前景。
3、申報項目前 1 年資產負債率低于 70%,銀行信用等級 A 級以上(含 A 級,未 向銀行貸款的除外),有較強的自籌資金能力。
4、申報項目前 1 年固定資產凈值 300 萬元以上,凈資產不低于申請的財政補助 資金總額的 2 倍。
5、企業法人代表具有良好的社會形象和誠信記錄,企業不欠稅、不欠員工工資、 不欠社會統籌保險金。
6、建立了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經營管理機制,財務管理規范,能保證項目按計 劃建成和財政資金規范、安全、有效使用。企業與農民聯結緊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