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是促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商品化和產業化的重要載體,其在高新技術產業中處于核心的戰略地位。而科技金融對高新區產業的培育、激勵、資源整合的作用,極大的體現了科技金融對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的推動力。因此,在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處于轉型升級的這一關鍵時期,融資困難成為阻礙其發展壯大的瓶頸,而如何為高新技產業園區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務助其“二次創業”成功,將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和實踐意義。
一、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發展現狀分析
高新區是高新技術企業的集聚地,是產業發展的依托,可以帶動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發展。高新區健康、快速的發展對我國產業結構的調整、經濟的發展至關重要,而其發展離不開對發展水平的科學評價,評價指標的選擇是其中很關鍵的一個環節。而最直觀、最關鍵的評價方面有兩個:一是投入方面,包括人力資本投入和資本投入,其中資本投入主要是R&D 經費內部支出;二是產出方面,分為經濟產出和科技產出,其中經濟產出主要是年總產值,科技產出是有效發明專利數。
①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產出狀態。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的年總產值可以直接度量園區在一段時期內的實際產出,是一個顯性的產出變量。進入21 世紀以來,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的年總產值從2000 年到2012 年增長了10.19 倍, 由10033.7 億元增長到102284 億元,得到了快速增長。而且,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年總產值在工業年總產值中的比例由4.98%增長到了11.63%,由此可知中國對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發展的重視程度。
②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投入狀態。科技創新的影響因素很多,其中人力資本投入是一個極其關鍵的因素。近年來,國家通過與高校聯合、建立培訓機構、吸引人才進入等手段持續增加對科技研發階段的人力資源投入,與2000年相比,2012 年的科技研發人力資源投入增加了3.42 倍。其中,試驗發展活動的人力資本所占比重最大,達到了81.7%,而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活動的人力資本所占比重相對較小。
二、中國科技金融支持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發展的問題分析
1.金融資源的投入與科技成果產出不匹配
從科技金融實踐看,國家積極加大金融資源的投入,不斷對科技服務、科技保險、科技市場等方面進行創新,供出了各種類型的科技金融產品與服務,提高了現代科技服務水平。其中,國家財政支出中用于支持科技發展資金已達50億元,而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的科技成果轉化率只有20%,與國家科技計劃成果嚴重不匹配。同時,不能對金融資源進行有效利用的另一個因素是高素質人才短缺,使金融資源和科技成果不能有效結合。由此可見,雖然國家逐漸加大了對金融資源的投入,但是效果卻不明顯,需要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與科技企業轉變觀念,從根本上采取有效手段來促進金融資源的利用。
2.科技金融創新機制不完善
科技金融創新大多集中于產品和服務,對科技金融體制的改革卻很少。科技金融創新過多的將重點轉向了表面層的金融衍生工具上,而未觸及到體制性層面。科技金融的本意是為高新技術產業提供真實的金融資本服務,而大量的金融衍生工具已組成了一個虛擬金融部門,脫離了實體經濟的要義,使得科技金融的創新機制產生了缺口。因此,科技金融作為一種新型金融模式,如果不能在體制上進行創新,是不能得到快速成長的。
3.科技金融服務體系尚未健全
科技投融資系統屬于開放的系統,科技貸款行業、技術資本行業、技術保險行業與創業風險投資行業是互相連結、一起成長的,然而眼下在不同市場間還存有無法超越的障礙,限制了多極化、多范疇、多手段的技術投融資系統的產生。首先,銀行還未構建健全的價值度量服務系統。因為科技金融扶持對象的成長水平、監管隊伍等的系統性,在評價落實上缺少可用的度量執行標準與量化單位。這導致銀行無法對一個科技、專利和工程意見書給出精準的評價;其次,因為技術的進步、單位的專利成效具有較為突出的周期短問題,多數單位具備的專利技術因為科技升級產生的替代科技使先前的成效變小甚至失去了所有成效。最后為不完善的誠信保護體制。科技中小單位集資最薄弱的環節,即無法達到符合銀行的貸款準則。因為公司在銀行缺少資金誠信、缺少抵押品等理由,一般使許多銀行覺得不是很安全。
4.科技金融風險管理機制未成熟
由于中小型的科技企業在其發展的最初階段,科技金融就已經開始對其進行資金的投入,科技金融體系面臨著研發企業的破產等風險。基于此,科技金融體系需要對所存在的風險采取有效措施,包括:風險回避,風險轉移以及風險分散。在當前科技金融體系發展的初級階段,科技金融存在體制創新程度低,企業資本環境復雜,擔保體系跟不上以及商業保險類型少,確定險金困難等不利因素,導致眾多的中小型的科技企業很難融入到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的里面來。目前,傳統產業與高新技術產業之間的差距逐步擴大,貸款渠道以及貸款方式差異化明顯,因此,需要設立專門應對中小型科技企業研發的資金供應的平臺,同時還需構建和優化中小企業發展的科技金融融資環境,成立專業的風險以及信用評估體系,加強中小科技型企業與科技金融之間的信息共享。
三、基于科技金融角度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發展的對策建議
完善的科技金融,不僅可以為高新區的發展提供多元化的融資渠道,還可以為其提供信息、人才、風險分散等服務,從而引導高新區“二次創業”的順利完成。本文通過對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發展現狀的分析,基于科技金融角度對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發展提出以下建議,從而促進高新區發展的效率。
1.構建以市場為導向,以政府為輔助的調控機制
在當下的金融體制背景下,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內科技型企業融資難度較大, 是金融機構為企業提供金融支持的內在動力不足,而非金融資源短缺的問題。科技產出與金融投入不匹配并非量的問題,而是結構性問題。而這主要源于金融機構為企業提供金融產品與服務的風險與收益不匹配。而政府加大財政資金的投入雖然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高新區內科技型企業的融資困難問題,但由此可能造成科技企業對政府的過度依賴,降低企業的積極性。如果政府涉足較多,與市場邊界不清楚,價格杠桿就不能充分的調節金融機構和科技型企業之間的行為,不能使得風險與收益匹配。因此,這就需要政府對現有的管理體制進行改革,逐漸在高新區中去行政化并引入市場因素,運用市場的手段來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與此同時,還需要政府發揮其自身的引導作用。通過構建以市場為導向,政府輔助的調控機制,提升科技金融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發展效率。
2.多手段發展科技金融,提升科技創新水平
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內科技金融的建設絕不是簡單的企業聚集,需要相應的平臺和和服務機構將各個企業聯系起來,構成科技金融體系,使其運行的更有效率,更加系統化。首先,要完善信用擔保體系。信用擔保體系不健全,可能會造成政府、各類金融機構與科技企業之間信息不對稱,嚴重影響政府與金融機構的相關利益。由此可見,健全園區內部的信用擔保體系極其關鍵;其次,引進和培育中介服務機構。中介服務機構是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發展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份子;最后,整合金融與科技信息資源,逐步建立其全國性的信息服務平臺,為園區內的企業提供統一標準和信息共享。
3.構建有效的風險共擔和分散機制
為了降低科技企業在技術創新過程中的高風險,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應通過引入擔保和保險公司,創新保險模式等方式構建起有效的風險共擔和分散機制,促進園區的發展。具體包括:①政府提供貸款擔保。將政府引入園區擔保模式中是鼓勵和引導各類金融機構涉足高風險科技創新領域的有效措施。雖然政府的資金有限,但信用較高,可以彌補中小科技型企業的不足,緩解了高風險及中小型企業的融資困難;②鼓勵保險公司進行產品創新。鼓勵保險公司進行產品創新,開發出滿足不同類型、處于不同發展階段的科技企業需求,為其解除后顧之憂,從而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③及時開展科技保險試點工作,并將成功經驗進行推廣。
4.優化人才政策,注重人才的培養與引進
①多渠道引進人才。首先,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應通過完善和優化現有的人才政策,制定更加優惠的政策來吸引人才、聚集人才和激勵人才;其次,政府應結合本地實情,放寬兼職政策,鼓勵科技人員以各種方式創建技術咨詢、技術交易等服務機構進行創業,調動科技人員的創業積極性,以此來吸引人才進入。
②創建有效的人才激勵機制。有效的人才激勵機制是調動人才積極性的原動力,對于機制的構建核心在于充分匹配科技人員收益與企業利益,在此過程中,要嚴格依據多勞多得、突出貢獻獎勵和優勝劣汰的三項原則進行。具體措施有:一是積極倡導高新技術企業為核心科技人員提供股票分紅獎勵;二是建議園區企業與高級管理人才實行年薪制;三是對科研與銷售等核心人員實施特殊津貼,使其可以享受特殊貢獻獎勵與補助。
③科技人才對于追求的最終目標是自我價值的實現。因此,高新技術產業園區不僅要考慮人才的引進與培養,還需要采取相應的措施留住和凝聚人才,這就需要進一步對園區的文化氛圍進行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