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浦江縣人民政府正式批復《浦江縣域鄉村專項規(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是我縣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中的重要內容,是指導城鎮開發邊界外村莊規劃的重要依據,是我縣鄉村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規劃》按照浦江縣有關鄉村振興戰略的總體要求,對助力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縱深推動村莊規劃編制,推進鄉村地區規劃全覆蓋和鄉村數字空間治理全覆蓋,系統提升村莊規劃的實用性、鄉村地區景觀風貌和鄉村空間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一、規劃范圍與期限
本次規劃范圍為浦江縣域范圍內涉及3個街道、7個鎮和5個鄉的227個行政村(不含社區),規劃期限為2021年—2035年。本次規劃與浦江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保持一致。
二、鄉村建設規劃目標
到2025年,鄉村振興的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初步健全;到2035年,鄉村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基本實現;到2050年,鄉村全面振興,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全面實現。
三、鄉村分級分類體系
依據縣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浦江縣城鄉居民點體系結構自上而下分為中心村和一般村兩個層級,特色保護類村莊、拆建更新類村莊、保留整治類村莊三種類型,通過村莊分級分類,可以明確不同特征村莊規劃編制和建設發展方向。
四、基礎和公共服務設施
服務半徑型公共服務設施配置的基本原則主要有分級分層配置、設施服務均等化、服務便利、共建共享、兼顧公平與效率,以及可持續發展,按照生活圈理論,不同等級的村鎮對應于不同的生活圈層,而不同的生活圈層有不同的服務半徑及服務重點。
五、鄉村風貌規劃
規劃依據地形地貌條件,浦江縣域可劃分為平原盆地區、丘陵地區和高山丘陵區三個部分。平原盆地區地形以平原為主,用地條件較好,村莊分布密集,且村落規模相對較大,隨著城鎮的發展,部分村莊將成為集聚類村莊;丘陵地區地形以丘陵為主,用地條件相對較好,較能營造良好的景觀特色,是美麗鄉村建設和打造的重點區域;高山丘陵區村落地形以零星谷地為主,受地形條件的限制,可建設用地較少,村落之間獨立性較強,村莊數量相對較少。
下一步,縣資規局將高質量做好《規劃》實施,加強規劃實施監測,建立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切實維護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并根據上位政策和需求變化形成動態修編機制,為全縣村莊規劃提供頂層設計,指導村莊規劃按需有序分類推進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