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北省充電樁覆蓋率現狀
截至2023年底,河北省公共充電樁數量已超過10萬個,能夠滿足70萬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根據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的《關于加快提升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到2025年,河北省公用充電樁累計將達到10萬個,市場推廣的新能源汽車數量與充電樁總量(包括公用充電樁、自備樁等)的車樁比高于3.5:1,能夠滿足60萬至80萬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
此外,河北省計劃到2025年實現高速公路服務區快速充電站全覆蓋,并在各市至少建設1個充電基礎設施“示范鄉鎮”和2個“示范村”。
二、河北省縣域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申報政策
根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發布的《關于開展2025年縣域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申報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5〕3號),河北省需按照以下要求開展試點申報工作:
申報條件:
鼓勵兩個及以上的縣聯合申報試點縣,并明確一個牽頭縣統籌開展試點申報及后續工作。
試點縣所在地級市2024年汽車保有量應不低于25萬輛。
試點縣需具備較豐富的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場景需求,涵蓋農村物流節點、農村客貨運場站、3A及以下旅游景區等。
資金支持:
中央財政將采用“以獎代補”方式,對完成任務目標的試點縣給予獎勵資金支持,示范期內每年最高可獲得4500萬元獎勵資金。
獎勵資金專項用于支持試點縣公共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配電網改造以及能源信息管理等。
新技術應用:
鼓勵試點縣探索車網互動(V2G)、光儲充換一體化等新技術應用。
對具有明顯示范效應的V2G項目,可按照項目總功率除以120千瓦(向下取整)的3倍系數進行標準樁數量折算。
平臺監管:
試點縣公共充換電設施需采用“直連”方式將運行數據實時上傳至清算平臺,并鼓勵“直連+互聯互通”方式雙通道傳輸。
河北省需通過平臺監控、實地核查等方式加強監督管理,確保數據真實可靠。
申報流程:
河北省需通過競爭性評審方式擇優確定試點縣名單,并于2025年3月13日前將試點縣名單及實施方案上報三部門備案。
三、現狀與政策的結合分析
河北省在充電樁建設方面已取得一定進展,但仍面臨縣域地區充電樁覆蓋率不足的問題。根據中國充電聯盟的數據,截至2025年1月,縣域地區的充電樁覆蓋率遠低于全國平均水平,鄉村充電基礎設施覆蓋率小于5%,成為制約新能源汽車普及的關鍵因素。
河北省分配4個名額,目前尚未明確具體的試點縣名單。此次縣域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申報政策為河北省提供了補齊短板的機會。通過中央財政獎勵資金的支持,河北省有望進一步加快充電樁建設,特別是在縣域和鄉村地區,推動充電樁“鄉鄉全覆蓋”的目標實現。
同時,河北省已印發相關實施意見,明確到2025年實現高速公路服務區快速充電站全覆蓋,并在各市至少建設1個“示范鄉鎮”和2個“示范村”,這與國家試點政策高度契合。河北省應充分利用政策支持,加快布局縣域充換電設施,推動新能源汽車的普及和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