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海洋經濟產業發展小組辦公室印發《泉州市海洋生物資源綜合利用產業發展專項規劃(2022-2030年)》,政策解讀如下:
一、明確了泉州市海洋生物資源綜合利用產業發展的總體思路和發展目標
(一)“1551”戰略總思路。圍繞打造國內先進的海洋生物資源綜合利用研發、孵化和生產基地城市1個戰略總目標;系統布局海上牧場(另行規劃)、海洋藥物、海洋生物制品、海洋健康食品、初加工和預制菜等5大領域;實施資源供應擴增、企業引育發展、園區孵化集聚、創新轉化示范、品牌創建提升等5項工程,續增強產業發展動力源,實現產業發展規模大幅提升,龍頭企業創新發展和市場拓展能力明顯提升,努力建成國內先進的海洋生物資源綜合利用研發、孵化和生產基地城市。
(二)發展目標。到2025年,培育國家級龍頭企業5-8家,形成5個以上具有明顯市場競爭優勢的特色品牌,全市統籌規劃打造5-7個特色集聚區,海洋生物資源綜合利用產業產值的比重達到60%以上,行業產值總規模達到500億元以上,初步形成全產業鏈布局、創新創業環境明顯改善、產品競爭力和品牌影響力顯著提升的海洋生物資源綜合利用產業體系。至2030年,培育國家級龍頭企業12家以上,培育形成1-2個國際知名品牌,海洋生物資源綜合利用產業產值的比重達到70%以上,基本構建現代海洋生物資源綜合利用產業體系,行業產值達到850億元。海上牧場與海洋生物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全產業鏈產值規模突破1000億元大關,力爭打造成引領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支柱產業,為建設創新型城市、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做出貢獻。
二、明確泉州市海洋生物資源綜合利用產業發展領域
圍繞海洋生物資源“全值化、高值化”綜合利用和產業布局“全鏈條、高級化”導向,以市場為牽引,著重“補鏈、延鏈、擴鏈、強鏈”,加快突破,不斷拓展產業發展細分領域,提升產業發展整體能級。
(一)海洋藥物。重點開發海洋原料藥、海洋藥用輔料和海洋現代中藥,提升規模化生產能力,積極引進海洋創新藥研發成果轉化孵化項目。
(二)海洋生物制品。重點開發海洋新型生物材料;具有調味、增塑等功能的海洋食品添加劑,具有海洋功能性食品;以及海洋農用生物制品、海洋化妝品等。
(三)海洋健康食品。重點開發海洋休閑食品、魚糜制品以及營養配餐、代餐食品等海洋特色健康食品,不斷挖掘海洋食品潛力市場,豐富海洋健康產品譜系。
(四)初加工和預制菜。重點優化水產冷凍初加工、做大海鮮預制菜、開發特色腌制品(干品)。引導企業加大設備更新改造投入,改善產品質量、增強產品競爭力。
三、明確泉州市海洋生物資源綜合利用產業發展重點推進工程
(一)資源供應擴增工程。聚焦擴大資源供應渠道、提升原料凍儲能力、優化供應鏈金融服務,形成多渠道供應格局,增強加工企業原料資源獲取能力。
(二)企業引育發展工程。聚焦壯大龍頭企業、做強中小企業、發展初創企業、推動“引陸下海”,形成重點領域龍頭帶動、細分領域做精做強,社會資本廣泛參與的發展格局。
(三)園區孵化集聚工程。聚焦產業園區建設,重點打造石獅海洋生物科技園、晉江經濟開發區、永春生物醫藥產業園、惠安崇武產業園區、泉州開發區醫藥產業園、泉州臺商投資區德潤產業園、南安北部新城水產預制菜產業園、泉港現代海洋產業園。

石獅市海洋生物食品園
(四)創新轉化示范工程。聚焦構建產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臺、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加強技術研發攻關、創新技術服務模式、實施創新轉化示范項目,提升生產技術水平、增強企業發展能級。
(五)品牌創建提升工程。聚焦打造特色品牌集群、發揮中介服務功能、拓展品牌產品國際市場,增強品牌綜合競爭優勢、擴大產品市場份額占有率。
四、完善支撐保障體系
(一)體制機制保障。依托自然資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成立產業發展智庫,建立海洋生物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創新服務專家組。組建產業創新聯盟,圍繞全產業鏈,形成以企業為主體、以技術為支撐、以市場為導向的非營利性、非實體性協同創新體系。
(二)投融資支持保障。調整優化海洋與漁業等專項資金使用結構,加大財政資金投入;推動金融機構加大對重點項目和重點企業資金的投放規模。創新融資模式,完善融資擔保和貼息獎補機制;拓寬直接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上市。
(三)政策扶持保障。強化專項扶持政策,完善激勵措施,積極爭取國家和省在產業布局、政策、重大項目、資金等方面支持。將海洋生物醫藥、海產品精深加工等產業化項目納入重點項目庫,保障用地需求。優化市場服務環境,支持市場主體開展海洋生物資源利用行業中介服務體系建設和發展。
(四)人才隊伍保障。加強高層次人才引進,突出引進一批海洋生物資源綜合開發產業鏈關鍵急需方向的高水平研發團隊和領軍型創新創業人才。支持其打造海產品供應鏈管理、水產品精深加工、海洋生物醫藥等特色優勢專業。鼓勵校企共建海洋人才培養實訓基地。通過舉辦培訓班、專題調研、樹立先進等方式,鍛造企業家隊伍。
五、建立規劃實施機制
(一)建立工作機構。依托海洋經濟產業發展小組,建立海上牧場與海洋生物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工作專班,全面統籌我市海洋生物資源綜合利用產業鏈布局和培育。由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日常工作。
(二)協調推進機制。統籌協調本規劃與漁業、醫藥、工信、科技等其它專項規劃及相關產業園區發展規劃的銜接;市發改、工信、科技、衛生、藥監等部門要強化對產業發展的指導和服務;做好與企業的對接。
(三)項目開發機制。以規劃確定項目、以項目落實規劃,建立項目策劃、滾動生成、動態管理、持續推進的項目開發機制。持續策劃實施一批優質項目,發揮項目對“補鏈、延鏈、強鏈、擴鏈”的支撐帶動作用。
(四)監測評估機制。加強全市海洋生物資源綜合利用產業監測評估,準確及時掌握全市產業發展情況。建立規劃動態評估機制,對規劃目標和實施舉措根據國內外環境變化適時進行調整,確保規劃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