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屬于蘭州市低丘緩坡溝壑等未利用地綜合開發利用實驗區的先行示范區,蘭州水源綠谷城市綜合體項目的二期工程。現狀場地南北高,中間低,高差約200多米。南側用地紅線基本與南側山脊線重合,是地塊最高點,最高點標高約為1820米。地塊北側有一條山脊至北向南止于地塊中南部,有一條東西走向的溝壑貫穿地塊中南部,此為地塊最低點,最低處標高約為1580米。

臺地劃分
為了有效減少土方量及提高場地出地率,規劃場地平整根據山脊、谷溝及溝壑情況分為四個臺地。臺地一平整范圍主要涵蓋地塊北側山脊周邊。臺地標高至北向南緩緩下降,高差為40米。臺地二平整范圍主要為地塊西側緊鄰水源村的溝谷地帶。地塊平均標高為1645米。臺地三為貫穿地塊東西向的溝壑區域,地塊平均高度為1630米。臺地四則處于地塊南側區域,此處位于南側山脊線北坡,場地現狀坡度較陡,平整后,臺地坡地在15%——25%之間。


最終方案鳥瞰圖